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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

 
局长热线:0737-4225142
传真电话:0737-4203236 
窗口咨询:0737-420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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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信访办) 

  主 任:徐戌东 

  联系电话:0737-42020012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调研、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  

  科 长:夏志新 

  联系电话:0737-4225242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行业政策;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组织对全市国土资源领域重大课题、重要决策进行研究论证。组织开展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矿业权的交易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规划科  

  科 长:陶源境 

  联系电话:0737-4225642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和重点地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查区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工作;参与土地宏观调控;编制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四)耕地保护科  

  科 长:杨东平 

  联系电话:0737-4243315  

  主要职责: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核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拨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检查验收;承办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核工作。  

  (五)建设用地科  

  科 长:张红艳 

  联系电话:0737-4225342  

  主要职责:拟订农用地转用的管理办法;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统一管理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  

  (六)地籍地政科  

  科 长:何四平 

  联系电话:0737-4225442  

  主要职责:拟定不动产权籍调查办法和不动产确权、权属争议调处规则与办法;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办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大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条件等专项调查工作,组织汇总统计土地利用状况及变化结果;组织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承担建设用地地籍审查工作。  

  (七)土地利用科  

  科 长:吴磊 

  联系电话:0737-4213016  

  主要职责:负责土地市场管理,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控;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计划和方案;审查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组织实施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导政策允许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  

  (八)矿产开发管理科  

  科 长:徐正良 

  联系电话:0737-4201306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依法进行权限内的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及采矿权转让审批;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参与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和查处非法采矿活动;审核国家出资的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全面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地质环境科  

  科 长:周项 

  联系电话:0737-4201569 

  主要职责:拟订和实施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实施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监督;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申报意见;负责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与管理,参与组织协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期(闭坑)验收工作;负责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审查备案。  

  (十)地质勘查储量管理科 

  科长:张天宝 

  联系电话:0737-4202176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依法参与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编制全市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参与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矿权评估;负责市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地质资料汇编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制度;组织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系统;负责指导矿山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组织矿山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十一)测绘地理信息科(对外称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  

  科 长:邵琼 

  联系电话:0737-4212621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规划;承担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责任;负责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的统一监管;负责测绘资质申报、年度审查及复审换证的初审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工作;监督管理地图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统计、年报及汇总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测绘项目的经费计划。  

  (十二)不动产登记科 

  科长:姚杰辉 

  联系电话:0737-4225587 

  主要职责:拟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和规定;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和社会查询;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培训;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三)行政审批协调科  

  科 长:何志军  

  联系电话:0737-4209608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管理服务项目办理;负责国土资源政务窗口管理。  

  (十四)财务科  

  科 长:彭俐 

  联系电话:0737-4202017 

  主要职责:负责征收各项国土资源规费;负责缴存市级发证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指导、监督全市国土资源规费的征管和使用;监督国土资源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人事科  

  科 长: 魏环宇

  联系电话:0737-4223920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人员出国(境)管理、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办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  

  科 长:钟玉清 

  联系电话:0737-4228172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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